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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卖电第一人一年赚4449元 称最少8年回本

发表时间:2014/6/27

离开农田十多年了,但被称为“江苏卖电第一人”的朱启杰现在比任何时候都更“渴望阳光”。

  去年6月,他在扬州江都区丁伙镇的老家楼顶上,支起了23片光伏电板,这些电板把阳光转化为电能,他把多余的电卖给供电公司。

  阳光好的时候每天能发电20多度,阴天也有10度左右。去年6000度发电量(其中有两个月因设备故障,未能发电),为他带来4449元的收益。

  发电1年,朱启杰经历了如何开发票、对补贴精打细算等过程。他的经历也成为国内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产业发展的一个缩影。

  去年7月,国务院出台政策鼓励个人、企业按照“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电网调节”的方式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截至2013年底,全国累计并网运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1942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310万千瓦。

  成本和并网一直都是制约太阳能发电规模化的主要问题。中国青年报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光伏电板价格下降且并网开放,但漫长的收回成本的周期让很多投资者止步。

  税务局不知如何开发票

  2013年4月,朱启杰看到光伏发电可以并入国家电网的消息,他激动得一夜未眠。

  分布式光伏发电输出功率较小,发电过程中没有噪声,也不会对空气和水产生污染,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

  朱启杰连夜做了方案。但扬州江都区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回绝了他的请求,因为并不知道这个政策。

  于是,朱启杰一边向当地供电公司提出申请,一边请公司安装队安装光伏装置。

  去年5月20日,他接到并网通知。6月4日,当地供电公司带着电阻测试仪、地线测试仪等设备对发电装置进行验收。验收成功后,当场签署相关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

  朱启杰介绍,其住房高约8米,采光率好,屋顶斜面在40度左右,方便安装。在一楼外墙面有两个连接着数条管线的灰色装置。

  “这是光伏逆变器及低压电器柜。”朱启杰介绍,光伏逆变器将太阳能直流电转变为可供使用的交流电,再通过低压电器柜,并入国家电网。

  屋内桌上,还有个线路设备的电脑屏显,实时监控发电量等数据。并网当天,朱启杰的个人发电站就发电27度。

  但想要卖电赚钱并不容易。去年9月11日,朱启杰得到了第一笔电费359.7元。

  但麻烦也接踵而至,朱启杰遇到了开发票的难题。要领取国家电网下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需要发电户自行开具发票。按照财务流程,个人发电后,他要拿到电费必须出具增值税发票。可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不能给个人的销售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即便以公司名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需要申请 《电力业务许可证》。同时,需要承担17%增值税、25%企业所得税,以及其他附加税等。

  朱启杰在当地国税局吃了“闭门羹”。对方问他开什么发票,他说卖电给供电公司。对方不信,说“供电公司的电都用不完,干吗还要找你买?”对方又问他是什么公司的,朱启杰说是个人。工作人员直接回绝了他,“这个票不知道怎么开,我们的网络系统里根本没有这一项。”

  最后,他与供电公司协商,采取了折中解决方案,以临时收据代替发票。

  一位在税务部门工作的人士称,销售分布式发电余电产品的发电户,以居民个人、非企业性单位居多,而个人卖电原本就是前所未闻的事情,需要配套政策。

  在朱启杰发电1年后,他终于等来了政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发票开具等有关问题的公告》(32号文)。

  该文规定,7月1日起,国家电网公司购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力产品,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开具普通发票。发电户月电力产品销售额超过2万元的,由国家电网公司所属企业按照应纳税额的50%代征增值税。

  江都区供电公司的工作人员专门找到朱启杰,告诉他再也不用去税务部门开发票了,现在由供电公司“代劳”交税,而且税钱也不用他出了,由供电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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